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中学: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和谐,确保我市基础教育可持续发展,在参照省内外兄弟城市做法的基础上,结合福州市的实际情况,经福州市教育局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2011年中招将实行部分等级学科成绩奖励分办法,并适当取消部分中招照顾政策。现将我市2011年中招方案部分调整办法通知如下:
一、
实行等级学科成绩奖励分办法 2011年,物理和化学学科除了以等级方式记载外,另分别以卷面成绩的20%和10%作为奖励分计入总分进行投档录取。中招投档总分为480分,其中语文、数学和英语各150分,物理20分,化学10分。2012年将再适当提高物理和化学奖励分比例。
二、
取消部分中招加分照顾政策 1、取消省、市级音乐和美术(含书法)比赛获奖者和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的加分照顾政策,但保留全国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文艺比赛(仅限声乐、器乐、舞蹈等三项)集体一等奖和个人项目前三名获奖者的加分项目。
2、取消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市级一等奖获奖者中招加分政策;但保留省级及以上奖项的加分照顾政策。
以上被取消中招加分照顾的项目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在本调整办法公布之前,已获奖者,仍按原规定(即同于2010年中招照顾政策)执行,在本调整办法公布之后的比赛获奖者执行调整后的新办法。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初、高中学校要根据本通知精神作好宣传解释工作,以确保2011年中考中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福 州市 教 育 局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