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助学金资助农村和困难家庭学生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具有农村户籍或城镇持有“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一、二年级全日制学生,可享受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2008年,全市受助中职学生达到51781人,有效地帮助农村和城市经济困难家庭子女解决了实际困难。2、广州市对困难家庭学生免收学费〔1〕继续在从化市和增城市分别招收200名农村贫困家庭应届初中毕业生(扶助对象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若生源不足,可放宽至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1500~2000元间的学生),通过市财政资助方式入读市属中等职业学校。〔2〕从2008年秋季开始,扩大扶贫覆盖面。除上述扶贫对象外,对持有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以下简称“困难证”)的广州户籍城镇和农村贫困家庭应届初中毕业生免收学费(含实习实验费),资助期3年。承担招生任务的学校为市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报名与资格审查手续,请阅第12页第二十八、如何报读招收扩大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扶贫生的市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 3、设立“广州市扶困助学金”补助困难家庭学生书费持有上述“困难证”的学生入读中等职业学校后,可以申请“广州市扶困助学金”,每学期补助课本费220元。4、带薪顶岗实习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可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5、校内奖学金和助学金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我市中等职业学校要将不少于5%的学费收入主要用于资助农村和城镇困难家庭学生的学费减免和生活费补贴。很多中等职业学校都设有助学金和奖学金,对困难学生给予资助,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此外,许多学校设有勤工俭学岗位,帮助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完成学业。6、政府资助退役士兵技能培训从2007年起,对符合安置政策,到我市指定中等职业学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城乡退役士兵,每生每年补助7500元培训经费。2007至2008年两年间分别有537名和334名退役士兵学员受助入读我市中职学校接受职业技能教育。